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试题题库分校动态|图书教材面授课程网校课程| 砖题库职位表直播|微信联系我们

  • 在线客服咨询
  • 当前位置:蚌埠人事考试网 > 医疗卫生 > 资格复审 >

    阅读模式

    2017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7-10-26 10:56蚌埠卫生人才网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蚌埠卫生人才网同步安徽人事考试网提供以下医疗卫生资格复审信息:2017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人员资格复审通知,更多关于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资格复审,医院招聘,医疗卫生资格复审的内容,请关注蚌埠卫生人才网/蚌埠医疗卫生网

      蚌埠卫生人才网同步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发布:2017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人员资格复审通知。欢迎加入蚌埠医疗考试交流群 389246946,更多消息请关注蚌埠华图官方网站:bengbu.huatu.com!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bbhtjy0552!咨询电话:0552-3054966

     2017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现将2017年度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址:合肥市北二环路1868号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B楼6楼人力资源部

      乘车路线:401、47、49、107、157、159、682到省第二人民医院站;25、121、139、145到七里塘站。

      联系电话:0551-64286070;64272693。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办理资格复审。至2017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我院依据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

      附件: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2017年10月25日

      

      以上是2017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人员资格复审通知的全部内容,更多2020蚌埠医疗卫生资格复审信息请加医疗卫生考试群医疗卫生考试群,及关注蚌埠卫生人才网蚌埠医疗卫生网

    (编辑:蚌埠华图)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