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考试公告
2020-06-09 20:31蚌埠教师招考网 来源:龙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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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85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龙岗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1.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如因受疫情影响延迟毕业的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
2.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3.符合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详见《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或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20日之后出生)。
5.职业资格
报考者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需承诺于试用期满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线上报名
(一)时间:2020年6月20日起至6月23日18:00前。
(二)方式:请考生登录网站https://www.szkscp.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应聘材料。
(三)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资料,在网上报名时扫描上传(上传的资料可为任何图片格式,不能为PDF格式)。
1.基本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
②个人近期生活正面照片。
③未毕业者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若提供不了推荐表,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已毕业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
④其他有关荣誉证书及主要作品(可自愿提供)。
⑤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⑥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深圳市龙岗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2)。
⑦符合择业期政策的考生须提交《深圳市龙岗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择业期内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
⑧因受疫情影响延迟毕业的考生应提供高校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深圳市、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中限报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4.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三、线上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0年6月24日起至6月29日。
(二)审查办法: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综合考生情况,择优确定综合考核人选。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留意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下一轮考核人选。
2.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定结果为准。
四、综合考核
(一)时间:2020年6月30日起至7月2日。
(二)考核办法:招聘单位采取面谈、试讲、技能展示等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生表现,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在深圳进行。考生须通过微信搜索“深i您-自主申报”小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深方式等情况。持“深i您”等电子健康码绿码且当日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面试。如“深i您”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一)时间:2020年7月4日。
(二)地点:发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
(三)面试形式及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
(四)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
拟聘人员名单在公布面试成绩时同时公布。
六、体检、考察、审定聘用资格并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审定聘用资格并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审定。
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由龙岗区教育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l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及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从毕业之日起1年内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批准,未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可与拟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试用期: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拟聘人员由龙岗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
1.网络报名网址:https://www.szkscp.com.cn/
2.招聘公告发布及查询网址:
深圳市教育局:https://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hrss.sz.gov.cn/
龙岗政府在线:https://www.lg.gov.cn/
(七)咨询电话: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0755-89551913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龙岗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深圳市龙岗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报考人员承诺书
3.深圳市龙岗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择业期内报考人员承诺书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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